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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原標題: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關于受理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定向配租人才住房申請的通告
時間:2023-04-20 16:26
來源: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
根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關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深圳市福田區產業人才住房管理辦法》等規定,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啟動面向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內企業和機構定向配租人才住房工作,現公開受理人才住房配租申請。通告如下:
一、受理時間
2023年4月21日至5月14日。
二、配租對象
符合本通告規定申請條件的重點企業和機構(下稱“用人單位”)。
三、申報資格條件及申報材料
(一)分類標準(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1.高科技研發企業:符合深圳園區重點產業領域和方向,進入行業公認名錄或獲評細分領域龍頭(獨角獸企業、瞪羚企業、專精特新企業)以及其他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型企業;
2.科研院所:具有港澳臺及國際背景,面向世界科技前沿,以建設世界一流研究機構為目標,在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重點研究領域和方向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的科研機構及組織等;
3.轉化孵化平臺、創新創業平臺:由國際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等參與出資建設的科技企業孵化器,以研發型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通過提供辦公空間和孵化服務,對初創型企業進行培育的創新創業服務載體;
4.與區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簽訂合作協議或監管協議的企業和機構;
5.經區政府認定的對福田區有重大貢獻的企業和機構。
(二)申報資格條件(須同時具備)
1.符合分類標準第1、2、3的企業和機構,工商注冊、稅務登記須在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且應按照《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科研及創新創業若干支持措施》《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技術攻關及產業化創新若干支持措施》《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支持港澳青年實習就業與創新創業資助計劃》等規范性文件已落地深圳園區;符合分類標準第4項的企業和機構,工商注冊、稅務登記須在福田區;
2.在福田區2022年度納稅達150萬元以上或研發投入達2000萬元以上。依托港澳高校出資設立且正常運營的科研機構(事業單位或民辦非企業單位)、2022年以來,與(市)區政府或(市級)行業主管部門簽訂合作協議或監管協議(且明確落戶在福田)的企業和科研機構、經區政府認定的對福田區有重大貢獻的企業和機構不受納稅貢獻或研發投入條件限制。
(三)申報材料
注:因檔案管理需要,如須提供申報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請用人單位予以配合。
四、配租房源
本批次房源共計300套,分布在自由港灣公寓及福田區內零星剩余房源小區,戶型為單間、一房一廳、兩房一廳等,其中自由港灣公寓建筑面積約30至60平方米、福田區內零星剩余房源建筑面積約100平方米。
五、配租價格
本次房源部分項目暫未交付,每個項目租金以人才住房租金為基準價,物業管理費以收費單位發布為準。
六、房源地址
自由港灣公寓地址:深圳市福田區保稅區桂花路23號。
七、租賃期限
人才住房首次租賃期限不超過3年,期滿后承租企業仍有租房需求的,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提出續租申請。符合屆時配租條件的,可續租一次,續租期限不超過3年。承租企業被取消區人才住房配租資格的,不予續租。
八、申報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向申請本次人才住房配租的用人單位,請于申報時間內,登錄“福田區公共住房智慧管理系統”(網址:https://ftzhzf.szft.gov.cn/nationz-futian-web/views/login.html)進行申報,受理部門對材料完整性、真實性、有效性進行格式審查,逾期未申報視為放棄本次申報。
九、審核流程
福田區住房事務中心按規定受理用人單位的申請后,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將根據申請受理量及產業發展影響力等因素,會同各行業主管部門研究確定各行業房源配額。再由各行業主管部門對照申報資格條件,對用人單位的資格、材料分別審核、排序,形成本行業配租名錄。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匯總報專責小組審議通過后,在區政府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通知名錄內用人單位簽訂租賃合同、辦理有關手續。
十、監督和舉報
市民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方式向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或福田區紀委監委投訴舉報。為了便于調查核實,鼓勵實名反映問題并提供聯系方式,有關部門將按規定予以嚴格保密。
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舉報電話:0755-82918949。
福田區紀委監委舉報電話以其公開的信息為準。
十一、重要提示
(一)承租單位只允許將該住房配租給本企業符合條件的人才,該人才不得同時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二)人才住房配租實行誠信申報制度,申報單位對本單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申報單位實行住房專員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具體操作事宜;
(三)承租單位應將本單位配租人才住房的條件、程序以及結果等相關信息在本單位網站或者信息公告欄公示,并將入住人員信息報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備案;
(四)承租單位存在虛報瞞報、騙租、轉租、違規使用住房及對本單位人才資格把關不嚴等行為的,依照深圳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法規和租賃合同約定處理。
(五)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內不得存在故意隱瞞、弄虛作假,擅自轉租、互換、出借等違法或者違約行為。
(六)本次配租工作完成后,如仍有剩余或棄退住房,由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另行安排。
(七)為切實拓展港澳人才就業創業空間,符合本方案配租條件且安排入住員工為港澳人才的企業和機構優先配租。
十二、主管部門咨詢電話
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0755-82918949
福田區住房事務中心咨詢電話:0755-82799474,0755-23619344
福田區發展和改革局:0755-23615570
福田區科技創新局:0755-23949461
福田區工業和信息化局:0755-82918333-2069
福田區金融工作局:0755-82918333-0736
福田區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建設發展事務署:0755-23608514-6656
受理系統咨詢QQ號碼:1035684527。
本通告未盡事宜由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負責解釋。
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
2023年4月20日
原文鏈接:http://www.szft.gov.cn/bmxx/qjsj/tzgg/content/post_105528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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